河湖直接净化的新观念
既然河湖中面源污水的流人不可避免,那么就没有必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堵截污染物上,何不换个角度,对含有污染物的河湖水域进行直接净化呢?所谓直接净化,是指直接在河床、湖泊里或其附近采取一些净化措施,就地治理。对于某些污水比例不是太高的河湖甚至不用截污修建污水处理厂。如果能不建厂,直接在河床或湖泊里就地治理,则能大幅度压缩开支。因此,直接净化技术是河湖水质治理领域中非常具有生命力的前沿技术。
目前在国际上最广泛采用的河湖直接净化法为接触氧化法。在污水处理行业,人们早就用诸如活性污泥法、生物滤池法、生物接触氧化法等各种生物法来处理污水,这些方法技术成熟,处理效果也非常好。但在我国这些方法只限于用在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处,其实完全可以把河床、湖泊当做天然的处理地,将填料和曝气设备就近设置在河床或湖泊里。生物接触氧化法最适合河湖这种地表水域特性,只要把适当的填料浸到河湖中,再采取适当的曝气措施,就能满足生物接触氧化法的特征要求。当然考虑到河湖的野外露天环境,曝气方式应该与污水处理厂有所不同。
对于湖泊、水库、河道的水闸门前蓄水区等水体而言,一般为封闭性和非流动性的死水特征。水质更容易腐败发臭,而且水藻在静止的水体中也更容易疯长。要净化水体首先需要在水中造流,使死水变为活水,以强化水体的自净作用。在流动起来的水域中再敷设填料和曝气设备,使其水量庞大,因而人工造流设备必须做到大流量、低能耗,否则运营成本太大难以承受,好在国外和国内都有公司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
针对氮、磷等营养盐超标导致藻类疯长问题,国内做了不少直接净化的尝试:主要有使用水生植物的营养元素吸收排除法、食藻鱼除藻法、微生物菌治藻法等。但水生植物净化法对氮、磷的吸收率低,需要大面积实施才能有一定效果,微生物菌治藻法小范围应用效果不错,大水面治理时投加量很大,大幅降低成本是今后要解决的问题。食藻鱼除藻法是一个很有前途的生物治理手段。目前,在我国一些较大湖泊有试用,且取得了一定效果。食藻鱼能化害为利,将氮、磷、藻类危害转化为鱼肉蛋白。不过为取得明显的冶藻效果需要达到一定的养殖密度,而这样一方面在夏季容易出现缺氧问题,另一方面鱼类等构成了新的有机污染源,因此应该同时采取湖内曝气、湖内BOD直接降解净化等配套治理手段。
针对我国常见的湖面水华现象,使用物理法排除或许是个花钱少的好方法。因为水藻就像地上的小草,同属植物,又要有光合作用、有营养元素,就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特别是形成水华的厚厚的水藻层,除非喷洒化学药剂,否则很难有办法全部杀死。而采用物理排除法,例如采用全自动的藻类清除机,应该能比较简单地清除水藻漂浮层,省时省力。
国外河湖直接净化技术和实用实例
日本60年代中期,城市水系有机污染问题开始抬头,为此日本政府在治理上采取了污染源对策和河流环境改善对策。提出污染源对策包括对排入污水的限制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场的修建,河流环境改善对策包括河床的清淤疏浚和引入清洁水体稀释。经治理后水质有所改善,但很多水系仍未达到水质环境标准,并从70年代中期开始,在各地开展了多种河流、湖泊的直接净化试验。1983年,日本第一个河流直接净化设施在野川开始正式投入使用,此后在各地逐渐推广,如平獭川、古崎川、高良川。大倔川、富雄川等都先后开工兴建了河流直接净化设施。进入90年代,日本建设省在全国范围提出并实施了规模浩大的河流综合水质保障“清流再生21”计划。其主要内容就是直接普及、推广和实施河湖的直接净化技术。
据日本建设省统计,在日本全国实施的河流直接净化项目中有80%采用的是浸渍型接触氧化法,接触时间一般为几个小时,净化效果很好。BOD除去率一般在70-85%之间,悬浮物除去率在75-85%之间,从而实现了河流净化的目的。
因为湖泊尔不流动,要直接净化必须解决造流问题。
日本近年开发了一种先进的大流量造流曝气机,能在水中营造庞大的循环水流,同时还能曝气,用很小的耗能就能将庞大的湖水搅动,在此基础上再在水流的流路上适当铺设一些填料,便在污染湖泊里成功地实现了接触氧化法治污,可以快速、高效、低耗能地降低湖水中的BOD含量,防止有机淤泥的淤积,消除湖水臭气。同时,造流暖气机和填料全部沉没在水中,丝毫不影响水面景观。
对于水中的散布状藻类,日本各科研机构和公司尝试了各种杀灭办法,其中超声波杀藻法是一个比较有前途的新技术。超声波可以将藻细胞中的微气囊击破,使藻细胞团破碎沉于水底,最后被底泥中的微生物所分解。日前该技术在日本千波湖等地已有应用。
在我国加快河湖直接治理研究和实践的重要意义
我国目前所采取的传统河湖治理方法耗资巨大,污染容易复发,是典型的资金推动型治理措施,大多数中小城市尚无力治理,而且大量的投资都花在工程建设上,很少带动动新的高科技环保持术的诞生。从一些工程看,在投资结束后工程也收工,当地并没有诞生在全国乃至世界有竞争力的高科技环保企业,也不能产生有持续性的新的经济增长点,这对于一些投资了几十亿河湖治理经费的大城市来讲,确实甚为可惜,因而河湖直接净化技术处理工作在我国研究和实际应用面还非常小,因而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在河湖治污经费中拿出哪怕百分之几的份额,扶持一下河湖直接净化技术的科研和实践工作,使河湖管理部门更积极实践和采用直接净化的新技术,摆脱高投入低效益的现状,使我国的河湖迅速走出污染困境。